使用不锈钢储罐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
(1)储油罐和储罐区域的防火防爆应符合GB 50183和GB 50074的规定。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应按GB50151的规定进行管理。
(2)储罐区域应保持清洁整齐,堤防中不得有干草,油和可燃物。
(3)储罐场的排水系统应装有水密井;排水管在堤防外部应装有阀门;油箱排空时,应指派专人监督并及时清除水密井中的残油。
(4)不得在储罐区域内安装非防爆电气设备和高压架空线。
(5)储罐区应按规定配备防洪堤,并保持良好状态。
(6)油箱顶部应无油和水。油罐的进,出口管道和阀门应采取绝缘措施。
(7)储油罐顶部的轻孔,直尺孔和垫圈的盖和垫圈应保持良好状态,孔盖应盖紧。机油测量口应配备无火花的金属垫片。
(8)储油罐的呼吸阀和液压安全阀的底座应装有阻火器。灭火器应每个季节至少检查一次。
(9)油箱的进,出口管路上应安装软管补偿器。
(10)钢制油罐体应装有防雷和防静电接地装置,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。沿罐体底部每30m至少应设置一个接地点,单个罐体的接地不少于两个。
(11)每年春季应检查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,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要求。
(12)浮顶罐体和罐壁的浮体应通过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两条软铜线连接。
(13)应在安全油箱位置操作储油箱的油含量。
(14)当冷凝水油位高于加热盘管时,应使用蒸汽提升管加热,然后在冷凝液溶解后使用蒸汽盘管进行加热。
(15)不应穿化学纤维的衣服和带铁钉子的鞋子。非防爆手电筒不得在储罐顶部打开或关闭。
(16)储油罐区的输油管道的热作业和油罐清洗应符合行业规定。
(17)如果油箱着火,请立即报告并停止油箱着火的所有操作。组织消防,及时启动应急预案。